绿色智能建造系统、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项目概况

绿色智能建造系统、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SC-ZC-FW-0963.

项目名称:绿色智能建造系统、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2(绿色智能建造系统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绿色智能建造系统集成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绿色智能建造系统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业厂房环境控制缩尺实验平台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小微企业的类型应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合同包2(绿色智能建造系统设计及集成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的类型应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3: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购买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现场购买300元/包(现金收取、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联系方式:029-8220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哲、胡婷、史肖霞

电话:029-88364979-827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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