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招采办严格落实并执行采购意向公开等政策要求,虽然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导致部分项目采购周期有所增加,但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学校各项招标采购工作均有序推进。现本年度招标采购工作已进入尾声,根据近期财政部及陕西省相关要求,政府采购管理力度将持续加强,为更好的做好计划实施、意向公开等工作,现将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度招标采购准备工作

招标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有特定的采购周期和要求,为保证2022年度各项采购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各单位应提前规划,做好2022年度招标采购准备工作。

1.做好前期采购项目收尾工作。对已意向公开但未递交采购申请资料且必须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请及时和招采办联系完成报备;对已完成招标采购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请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尽快签订采购合同;对已完成合同签订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督供应商履约。

2.及时提交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资料。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实施要求,采购活动开始前需进行不少于30日的意向公开。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时间,请各单位提前梳理汇总本单位2022年度采购计划,及时填报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以便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3.汇总上报需紧急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时间相对滞后,年初项目无法备案执行,对必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实施的紧急项目,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招采办联系,招采办将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能够实现紧急项目的“预采购”。

二、做好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宣传落实工作

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内分散采购指导意见》、《应急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已经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新的制度相关内容变动较大,为更好的做好招标采购相关制度的落实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关注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转发宣传。


以上事项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办联系。

综合类项目联系人:解西东、张洋子

工程类项目联系人:胡明、闫浩

联系电话:029-82202221,029-82201427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7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