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进行分散采购。学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工程所需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ZWC-20170401-XS-2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占地697亩,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为做好学校日常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学校向社会择优选择协议施工单位,作为日常维修发包备选资格单位,承担2017-2019年度雁塔校区零星维修、抢修项目。
涉及项目主要包括单次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抢修,以《西建大总务处修缮工程任务通知书》(以下简称《任务通知书》)形式安排施工。
同时可参与1-3万元由总务处自主招标的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小型维修、抢修项目;3-5万元由总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招标的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
四、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相关工程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
(四)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五)承担过同类工程,提供相关合同。
五、商家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承担同类工程(近3年以来)业绩并附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六)单位的其他相关证明资质材料。
六、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首先对报名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参加商家。
七、报名及磋商安排
报名即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见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八、报名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雁塔校区南院行政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21(兼传真)
电子邮箱:xjd_zbb@163.com
邮编:710055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磋商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办
2017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