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7年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2017年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分散采购。学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理学院2017年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耗材若干,详见询价文件。
三、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相关货物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三)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报名单位承担同类项目(近3年以来)业绩并附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单位的其他相关证明资质材料。
五、投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对报名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即发放询价文件。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3月29(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开标时间:3月31日下午4:00
开标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七、询价文件获取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雁塔校区南院行政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21(传真)
电子邮箱:xjd_zbb@163.com
邮编:710055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办
2017年0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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