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拟在研究生高层公寓安装直饮水设备,项目采用BOT经营模式。现学校对雁塔校区研究生公寓直饮水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合作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雁塔校区研究生公寓直饮水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FW-2016122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公寓楼位于雁塔校区北院,共有28层,每层有28间宿舍,现有人数总计约2900余人。由于该公寓楼距学校热水房打水区域较远,学生接热水极为不便,学校在秋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研究生高层宿舍都存在使用大功率烧水壶的现象。为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学生饮用热水不便等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该楼宇引入直饮水设备,在研究生公寓每一层安装直饮水机1台,共计28台,由企业负责水电改造、运行维护并承担水电费用等成本,微利经营,提供高品质直饮水。
(二)项目要求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暂定在研究生公寓楼每层安装一台直饮水机。整套设备的投资(包括其他辅助材料,如:电缆、电表、水表等)均由投资商负责。学校在公寓楼每层提供设备间,学校不投入任何费用,不提供人员住宿以及库房,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费也由投资商负责。
2、设备安装方案必须经学校同意,方可施工。
3、直饮水设备及系统的维护工作,包括水质检测、维修维护、滤材更换均由投资商负责。
4、直饮水系统采用刷卡消费的方式进行售水,具体价格由投资商和校方共同协商制定。流量精确到每分钱,多饮多计,少饮少计,自愿刷卡消费。
四、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相关工程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应是具有直饮水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企业。
(六)投标人应能提供同类规模直饮水工程实例。
(七)代理商应提供委托或同意设备产品授权证明。
(八)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商家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报名单位承担同类项目(近3年以来)业绩并附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六)单位的其他相关证明资质材料。
六、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首先对报名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参加商家。
七、报名及磋商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见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八、报名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雁塔校区南院行政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21(兼传真)
电子邮箱:xjd_zbb@163.com
邮编:710055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磋商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办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