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工程所需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ZWC-20190520-XS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项目概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占地697亩,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草堂校区位于户县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占地271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为做好学校日常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学校向社会择优选择协议施工单位,作为日常维修发包备选资格单位,承担2019-2021年度雁塔校区和草堂校区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年维修量经费预算约120万元。
2.涉及项目范围
涉及项目主要包括单次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单次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抢修,以学校《总务处零星维修工程审批通知单》形式安排施工。
同时可参与2-3万元由总务处自主招标的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小型维修、抢修项目;3-10万元由总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招标的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可作为校内邀请招标备选资格单位。
3.项目承发包方式
全过程承包。
4.工期要求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总务处零星维修工程审批通知单》后,应按约定的工期,积极安排施工人员,保质保量、迅速按时完成相应任务。
5.安全、技术及质保服务
投标人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做好施工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对于在此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未尽义务,造成与招标人有关联的人或物的损伤,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明确工程的保质期及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
6.结算付款方式
1)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编制造价结算依据:参照《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及相关文件,人工工日按100元/工日执行,其中贷款利息、四项保险、养老保险统筹不予考虑。修缮项目中未有相关子目借用《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 》。
2)结算工程款给付:维修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转付工程款,维修工程无预付款。
3)请各投标人按维修改造相关规定,对材料选择、施工质量、服务进行明确承诺。
7.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支付。
8.其它
1)本次招标与乙方合同周期为贰年,同时签订《廉政协议》、《施工安全责任书》。该合同期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无故推诿或验收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时间要求: 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施工;材料要求:按照甲方指定品牌和标准备料;场地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围挡,设置安全标识及警示,张贴施工概况牌说明施工内容及时间等,材料堆放和工具摆放符合规范要求。
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结算。乙方若多次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
4)不得转包工程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
5)乙方需采取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6)工程结算:甲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集中结算,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完善的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付款工作。
7)服从我校修缮工程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
8)取消入库资格情形:存在两次电话通知不能按时来校施工、连续两次电话通知不能及时响应、综合评价不达标、发生安全事故、不服从学校管理等我校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零星维修工作的,由我校修缮工作主管部门决定,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
9)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乙方按收费标准足额缴纳水电费;不提供食宿。
10)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与维修工程相关的资质证书;
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有关技术人员及参与项目管理、施工人员的资格证明;
承担过校园或小区内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提供相关合同。
四、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相关工程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
(四)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五)承担过同类工程,提供相关合同。
五、商家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承担同类工程(近3年以来)业绩并附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六)单位的其他相关证明资质材料。
六、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首先对报名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及现场考察,在资格预审及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参加商家。
七、报名时间
2019年05月21日至2019年05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八、报名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雁塔校区南院行政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21(兼传真)
电子邮箱:xjd_zbb@163.com
邮编:710055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磋商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采购活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办
201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