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2022-04-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80000 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1项,项目概况:公共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售价:每套5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方式:(1)9:00—12:00,13:30--17:00(工作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议网上报名,邮件提供资料: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发售登记表相关信息说明(加盖公章),信息说明必须包含:购买人姓名、手机号、QQ 邮箱、所购买项目的编号。收件电话及收款账户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5 月 27 日 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红缨路南口 6 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5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 6 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 13 号
联 系 人:闫老师
电 话 :029-822014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红缨路南口 6 号均明拍卖广场 4 层
联 系 人: 柯敏 曹婷 赵倩 蔡丹 王宇轩
电 话 : 029-88411508 转 8019
电子邮件:2530359791@qq.com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转自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2-05-06/41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