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校区实训大楼重点实验室空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招标编号:ZX2025-01-1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实训大楼重点实验室空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经费39.10 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实训大楼重点实验室空间改造工程项 目,1 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最高限价:39.10 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实训大楼重点实验室空间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实训大楼重点实验室空间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 位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谈判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

11.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 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时间 9:00-12: 00, 13:30—17: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2) 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3)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 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内,将 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 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01726803@q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银 行账号:102460065607。(4)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 6 层开标室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 6 层开标室二

七、其他

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 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次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中段 13 号 

联 系 人:胡明

电 话:029-8220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 6 层

联 系 人: 罗永山 张浥清 蔡丹

电 话: 029-88110800 转 8026

电子邮件: 2416573385@qq.com

转自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5-01-16/201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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