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中教学楼暖气改造和雁塔校区供暖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招标编号:ZMZB2024XJD-14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中教学楼暖气改造和雁塔校区供暖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739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校内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附中教学楼暖气改造和雁塔校区供暖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附中教学楼暖气改造项目,采购预算为29.519万元;

(002)第2包雁塔校区供暖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预算为23.2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附中教学楼暖气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雁塔校区供暖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7时00 分

售 价:300元人民币/每包。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递。获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线上获取: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shanxizhuoming_z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公司向报名供应商提供付款方式与文件登记信息表,供应商将付款凭证和填写完整的文件登记信息表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

五、响应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联系人:胡明

电话:029-8220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联系人:董菊莉 马魏臣

电话:17778966063

电子邮件:shanxizhuoming_zb@163.com

转自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4-06-07/148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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