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Y2024-1-33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逸夫楼局部办公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57 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逸夫楼局部办公环境提升改造项目,1 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逸夫楼局部办公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逸夫楼局部办公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 2024年 3 月 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 年10 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 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8)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 陕西省外的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
(1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地点:西安市雁展路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
2、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账 号:8611301075018150100359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展路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展路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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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 13 号
联 系 人:胡明
电 话 :029-8220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展路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
联 系 人: 余雅兰、刘金柯、卢韶华
电 话 : 029-81206622-822
电子邮件: 1106712518@qq.com
转自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4-10-21/1932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