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招标编号:ZX2024-05-7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10、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7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时间9:00—12:00, 13:30—17: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 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2)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3)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01726803@q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银行账号:102460065607;(4)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 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 分

磋商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 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联系人:闫浩

电 话:029-822014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人:罗永山张浥清蔡丹王琦

电 话:029-88411508转8027

电子邮件:2416573385@qq.com

转自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4-06-26/1544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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