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采购项目申请、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管处办公地点:行政楼314室;联系人:梁武;联系电话:029-82202312。
2.项目采购执行单位为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项目准备、采购执行过程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咨询招采办。
招采办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联系人:解西东;联系电话:029-82202221;
闫浩、李成龙;联系电话:029-82201427。
3.采购流程为:
(1)使用单位将采购申请资料递交至实管处;
(2)实管处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资料转交招采办;
(3)招采办受理审核登记后与使用单位沟通相关事宜,确定采购方案;
(4)采购项目执行(进口产品及单一来源项目需进行论证);
(5)采购完成后,由使用单位和实管处依据采购文件起草采购合同,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
(6)使用单位负责合同履约执行,实管处监督合同执行并组织验收;
(7)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负责建账、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