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设备(货物)类项目主管单位为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采购项目申请、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履约验收及结算报审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咨询指挥部。
2.项目采购执行单位为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项目准备、采购执行过程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咨询招采办。
招采办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联系人:胡明、闫浩;联系电话:029-82201427。
3.采购流程为:
(1)指挥部将采购项目申请资料提交招采办。
(2)招采办受理审核登记后与指挥部沟通相关事宜,确定采购方案。
(3)采购项目执行。
(4)采购完成后,由指挥部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和采购文件起草采购合同,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
(5)指挥部负责合同签订、执行并组织验收及履约评价;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6)验收合格后,指挥部提交结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指挥部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尾款支付和质保金退还手续。
工程设备(货物)招标采购项目申请表及需求书(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