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
采购意向公开是提高采购透明度、拓宽需求调研渠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采购执行的必须环节。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提高采购工作信息化水平,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简称招采办)拟于4月1日上线试运行“采购意向公开系统”。为保证系统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范围
预算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10万元及以上、工程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应使用本系统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二、意向公开系统主要功能
(一)强化主体责任,实现意向公开信息化。招采办将前期征集的储备库项目已导入系统,使用单位根据采购需求时间及计划安排,在采购项目正式启动前至少30日,及时登录系统,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购意向公开系统实现采购意向发布信息化、自主化,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二)打通采供堵点,拓宽需求调研渠道。采购意向公开系统以招采办门户网站为平台,在采购意向公开的同时增加“供应商意向登记”功能,既为供应商的建议反馈提供了渠道,也解决了使用单位需求调研途径匮乏的难题。
三、意向公开系统说明
(一)系统入口:
1.学校网站首页-组织机构-招采办网站首页-管理系统进入。
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可在学校网站首页-组织机构-点击招标与采购办公室链接后“我为师生办实事-在线办”处扫码。
(二)用户名和密码:
本系统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
(三)系统操作流程
1.意向公开申请。使用单位登录系统,筛选匹配对应储备库项目,填写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2.信息审核发布。招采办审核公开信息,不合格的退回修改,合格的在校园网公开发布,并转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意向登记。采购意向发布后,意向供应商可进行意向登记和产品推介;
4.登记信息反馈。招采办对意向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有助于完善采购需求的信息反馈给使用单位;
5.完善采购需求。使用单位结合反馈信息,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采购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的必备程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公开后,原则上必须在本年度执行,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使用单位应发布采购意向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二)提前计划。政府采购项目在备案计划时,需链接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如采购项目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满足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至少30天,自行集中采购项目至少15天),将无法实施采购工作。各单位应充分考虑提前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加强采购的计划性,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凡未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而影响学校采购项目推进的,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
采购意向公示系统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办沟通联系。
联 系 人:解西东
联系电话:029-82202221
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